本文謹供結構意義上的參考,實際結構與構造應進行結構計算以保證承載安全。
結構在豎向荷載與水平荷載作用下,會產(chǎn)生水平位移。較大位移會影響結構的使用甚至是承載安全。對于貨架結構而言,以普通橫梁式貨架為例,沿巷道長度方向若不設置任何抗側力體系,則為有側移結構;沿巷道寬度方向立柱組有橫斜撐桿起到抗側力作用,可能為無側移結構(還需考慮立柱組的高度)。沿巷道長度方向無側移的貨架結構通常在沿巷道長度方向的貨架背部設置交叉的垂直拉桿(也叫垂直支撐、背拉桿等),由于存取貨物的需要,貨架結構臨巷道一側不能設置垂直拉桿。
根據(jù)目前我國唯一一本真正結構意義上的貨架結構設計標準《鋼貨架結構設計規(guī)范》CECS23:90,無側移的貨架結構必須在沿巷道長度方向的豎向框架內(nèi)列柱(即貨架背部)之間設置垂直支撐,并在貨架結構頂面及垂直面支撐交點處設置水平交叉支撐或固接的水平擱板,如下圖所示。
支撐布置示意圖
本文的屈曲系數(shù)僅限于特征值屈曲分析的產(chǎn)出參數(shù)。關于屈曲分析的內(nèi)容,這里不予展開,只需要了解,結構的整體屈曲系數(shù)反映了結構的抗側力水平。根據(jù)《Steel static storage systems-Adjustable pallet racking systems-Principles for structural design》EN 15512:2009,若屈曲系數(shù)大于10,那么貨架結構為無側移結構,只需進行一階分析即可。若屈曲系數(shù)小于10,那么貨架結構屬于有側移結構,需要考慮結構的二階效應。進一步,若屈曲系數(shù)小于10且不小于3.3,那么可以采用非直接的二階效應計算;若屈曲系數(shù)小于3.3,那么必須采用直接的二階效應計算。當屈曲系數(shù)接近甚至小于1.0時,貨架結構的布置存在問題,應仔細檢查并合理優(yōu)化結構。
需注意的是,屈曲系數(shù)僅體現(xiàn)了整體結構的特性,決定了需要采取的結構計算分析方法,不代表結構的實際承載力。
高層立體庫貨架,為了提高承載力,沿巷道長度方向設置了拉桿體系。對于單排的邊列貨架,通過以下動圖逐步展示拉桿體系設置的要求。
單排貨架無任何拉桿體系,屈曲系數(shù)1.692:貨架的屈曲模態(tài)為整體傾斜變形(錯位),錯位的原因在于立柱組橫斜撐布置不是完全對稱。
單排貨架僅垂直拉桿(黑色)無水平拉桿,屈曲系數(shù)1.780:貨架的屈曲模態(tài)為整體傾斜變形(錯位),屈曲系數(shù)無明顯提升,垂直拉桿基本無效。
單排貨架垂直拉桿(黑色)+橫梁間水平拉桿(青色),屈曲系數(shù)2.310:貨架的屈曲模態(tài)為整體傾斜變形(無錯位),屈曲系數(shù)略微提升,但仍然屬于有側移結構,垂直拉桿基本無效。
單排貨架垂直拉桿(黑色)+橫梁間水平拉桿(青色)+橫梁與垂直拉桿間水平拉桿(紅色),屈曲系數(shù)17.042:貨架的屈曲模態(tài)為層間屈曲變形,屈曲系數(shù)明顯提升,達到無側移結構要求,垂直拉桿有效。
對于中間中間列背靠背的雙排貨架,拉桿體系設置類似。
雙排貨架垂直拉桿(黑色)+橫梁間水平拉桿(青色),屈曲系數(shù)3.426:貨架的屈曲模態(tài)為兩排錯動整體變形,屈曲系數(shù)較小,未達到無側移結構要求,垂直拉桿基本無效。
雙排貨架垂直拉桿(黑色)+橫梁間水平拉桿(青色)+背靠背處兩排貨架間水平拉桿(紅色),屈曲系數(shù)16.561:貨架的屈曲模態(tài)為層間屈曲變形,屈曲系數(shù)明顯提升,達到無側移結構要求,垂直拉桿有效。
雙深位貨架的拉桿體系類似,排與排之間的水平拉桿必不可少。
綜上,貨架拉桿體系的設置應滿足從最外側到最內(nèi)側水平力的傳遞,將各個平面內(nèi)的水平力向內(nèi)傳遞到背拉桿平面,還要防止貨架之間的相互錯動。拉桿體系設置不滿足要求的貨架結構,應老老實實地按照有側移結構計算,計算的結果很有可能是承載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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